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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NG紧急切断系统的管理制度

      一、LNG供气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分别位于:1. 卸车区;2.储罐前部; 3.气化区;4.调压计量区。
      二、具体工作要求如下: 
      1、报警设定为低限20% LEL,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节。按“SP”键可看设定值。 
      2、按“TEST”键可测试报警器是否工作正常,如非必要不可随便按下。
      3、“RESET”键为复位键,当报警器报警后,按下可使报警器停止报警。 
      4、报警器死机后,可切断电源,重新启动。
      5、发生报警后的处理: 
      (1)若卸车区设备泄漏探头发生报警,应立即切断卸车区气源,关闭通往卸车区的气相、液相阀门。查明原因,待排除故障后恢复工艺流程;
      (2)若罐区设备泄漏探头发生报警,可视情况切断该泄漏部位气源,相应调整使用罐,或切断罐区的气源,如为储罐根阀或根阀以上部位泄漏,则按LNG供气设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;如为其他部位泄漏,应及时切断该部位的气源,并关闭紧急切断阀。查明原因,待故障排除后恢复工艺流程;
      (3)若气化区探头发生报警,切断该泄漏部位气源,相应切换气化器,或视情况立即切
    断气化区气源,关闭通往气化区的气相、液相阀门。查明原因,待故障排除后恢复工艺流程; 
      (4)若调压计量区探头发生报警,可视情况切断泄漏部位气源,或及时切断调压计量区气源,关闭通往调压计量区的气相阀,查明原因,待故障排除后恢复工艺流程。
      三、如发现LNG气化撬在输气过程中温度过低或者压力过高时,按“紧急按钮”启动紧急切断系统,停止输气运行,或手动操作紧急切断阀,停止输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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